Cokima平台隐私政策
制定方:库吉马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自公示届满 7 日起生效(具体公示日期以 App 内公告为准)
提示条款:本隐私政策旨在明确库吉马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下称 “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保护及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您在注册、使用 Cokima App(下称 “平台”)服务前,应审慎阅读本政策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标注的敏感信息处理、权限使用、第三方共享等重要条款。您点击 “同意” 或实际使用服务,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政策全部约定。
一、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通过 Cokima App 向您提供的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导航服务、记录仪连接、社区互动、信息查询等核心功能,以及为提供服务而接入的第三方 SDK 及服务(详见第 6 章)。
- 本政策不适用于第三方独立运营的平台、服务或通过平台跳转的第三方网站,第三方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行为受其自身隐私政策约束,我们不承担责任。
- 本政策所称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其活动情况的信息;“敏感个人信息” 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导致人格尊严受侵害的信息(如手机号码、设备识别码、WiFi 信息等)。
二、我们可能收集的个人信息
我们遵循 “合法、正当、必要” 原则,仅收集实现服务目的所需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
2.1 您主动提供的信息
- 账号注册信息:您需提供手机号码(敏感个人信息)完成注册登录,用于识别您的平台会员身份;您可自愿补充昵称、头像、性别等非必要信息,不提供不影响基础服务使用。
- 功能使用相关信息:使用社区功能发布内容、更换头像时,经您授权后提供的图片、视频等内容;联系客服时主动提供的问题描述、联系方式等信息,用于处理咨询或投诉。
2.2 我们自动采集的信息
- 设备信息:为保障服务稳定、排查故障,自动收集您的移动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识别码(IMEI/Android ID)、MAC 地址、SIM 序列号、IMSI、设备序列号、行车记录仪基本信息(含记录仪 ID),上述信息用于设备鉴权及异常问题分析。
- 网络与位置相关信息:
- IP 地址:用于就近分配服务器,提升访问速度;
- 位置信息:经您授权后收集,用于防止欺诈、保障信息安全(仅在必要场景使用);
- WiFi 信息:包括当前连接的 Wi-Fi BSSID、SSID 及周边 Wi-Fi 列表,仅用于识别记录仪设备热点、实现 APP 与记录仪的通信连接,所有信息仅在本地处理,不上传云端或第三方。
- 使用与运行信息:
- 软件运行异常信息、故障报错日志,用于监控错误、优化平台;
- 浏览记录、操作记录、已安装应用列表(用于分享功能时列出可用应用)、当前运行进程信息(判断 APP 前台 / 后台状态);
- 存储相关信息:经您授权后读取 / 删除手机存储文件、收集 SD 卡数据,用于保存记录仪传输的图片 / 视频及提供文件管理功能。
2.3 第三方提供的信息
- 第三方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共享的您的相关信息;
- 您通过平台使用第三方服务时,第三方根据服务需求提供的您的信息(需经您单独同意,具体见第 6 章)。
2.4 权限申请与使用说明
| 权限类型 |
使用场景 |
权限用途 |
注意事项 |
| 相机权限 |
社区功能发布内容、更换头像 |
拍摄图片 / 视频 |
敏感权限,仅在您主动使用对应功能时开启 |
| 录音权限(麦克风) |
组队功能 |
实现组队成员实时语音交流 |
语音数据本地实时处理,不上传服务器 |
| 存储权限 |
保存记录仪数据、管理文件 |
读取 / 写入 SD 卡及手机存储 |
仅访问与平台相关的文件目录 |
| 位置权限 |
安全防护、防欺诈 |
识别异常登录 / 使用行为 |
敏感权限,需您单独授权,可随时关闭 |
| WiFi 权限 |
连接记录仪设备 |
识别记录仪热点、快速建立通信 |
信息仅本地使用,不用于定位或追踪 |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 提供核心服务:实现导航、记录仪连接、账号管理、社区互动、文件存储与分享等基础功能;
- 优化服务体验:根据设备信息、使用记录优化产品适配性,修复运行故障,提升服务稳定性与操作便捷性;
- 安全保障:通过设备信息、位置信息、运行日志识别异常行为,防范盗号、欺诈等风险,保护您的账号与信息安全;
- 服务通知:向您推送服务更新、功能优化提示、账号安全提醒等必要信息(非必要通知可通过 APP 设置关闭);
- 第三方服务支持:经您同意后,向提供 SDK 或配套服务的第三方共享必要信息,以实现相应功能(详见第 6 章);
- 合规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合法信息查询要求。
敏感个人信息使用限制:处理手机号码、位置信息、WiFi 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均需取得您的单独同意,仅用于明确声明的用途,不用于与服务无关的场景。
四、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4.1 存储期限
- 账号信息:自账号注册之日起至账号注销后 15 个工作日(用于处理注销遗留问题);
- 位置信息、WiFi 信息、使用日志:自产生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后匿名化处理);
- 客服记录、故障日志:自处理完成之日起 1 年(用于售后追溯及问题复盘);
- 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信息:按相关规定执行(如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 6 个月)。
4.2 存储地域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全部存储于境内服务器,不向境外转移。确需跨境传输的,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完成安全评估、告知同意等法定程序。
4.3 安全保护措施
- 技术层面:采用 HTTPS 加密传输、数据脱敏、权限分级管理、防火墙、入侵检测等技术,防范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 管理层面:建立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限制员工信息访问权限,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审计;
- 应急机制:制定数据泄露应急预案,若发生信息泄露,将在 24 小时内通过注册手机号、APP 弹窗等方式通知受影响用户,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五、您的个人信息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您享有以下权利,可通过指定方式行使:
- 知情权: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及处理规则,路径:APP “我”-“账号”-“个人信息”-“隐私管理”,或联系客服申请;
- 更正权:发现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可通过上述路径提交更正申请,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
- 删除权:符合以下情形的,可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 我们违反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的;
- 您注销账号的(路径:APP “我”-“账号”-“个人信息”-“注销账号”);
- 其他法定可删除的情形。
账号注销后,我们将实时删除您的全部个人信息(含账号、社区内容、消息等),信息一经注销无法恢复,请谨慎操作;
- 撤回同意权:可通过 APP 设置关闭相机、录音、位置等非必要权限(关闭后可能影响对应功能使用);
- 限制处理权:符合法定情形的,可要求限制个人信息处理,需联系客服提交申请;
- 数据转移权:可要求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指定处理者,需联系客服提交申请,我们将提供安全转移途径。
行使权利说明:为保障信息安全,行使上述权利时需验证您的身份;我们将在收到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复杂情况可延长 15 个工作日。
六、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6.1 共享
我们不向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仅在以下必要场景共享,且共享范围最小化:
- 服务提供必需:委托第三方提供记录仪适配、地图服务、支付服务等,需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仅按我们的指示处理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 安全与合规要求: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提供信息,用于防范违法犯罪、配合执法调查;
- 您单独同意的其他场景:需经您明确授权后,按约定向第三方共享。
6.2 第三方 SDK 说明
为实现特定功能,平台接入了第三方 SDK,SDK 收集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政策如下点击阅读详细情况。(详细列表见 APP 内 “设置”-“隐私管理”-“第三方 SDK 说明”):
- SDK 名称、提供方:将逐项列明;
- 收集信息类型:仅为实现功能所需的必要信息(如设备信息、WiFi 信息等);
- 隐私政策链接:提供第三方官方隐私政策查询入口;
- 您可通过 APP 设置关闭对应 SDK 的授权(可能导致相关功能无法使用)。
6.3 转让与公开披露
- 转让:我们不转让您的个人信息,确需转让的,需取得您的单独书面同意,并要求受让方遵守本政策及法律法规;
- 公开披露:仅在您主动要求公开、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场景下,方可公开披露,且将采取脱敏处理。
七、未成年人隐私保护
- 若您为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经监护人明确同意后使用服务;
- 我们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敏感个人信息,若因服务必需收集,需取得监护人的单独同意;
- 监护人有权查阅、复制、更正、删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可通过客服渠道提交申请(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八、隐私政策的更新
- 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更新本隐私政策。更新后将通过 APP 弹窗、公告栏、注册手机号短信等方式公示,公示届满 7 日后自动生效;
- 您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更新后的政策,若不同意,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
- 历史版本的隐私政策将在 APP 内留存不少于 30 日,供您查阅。
九、联系我们
若您对本隐私政策有疑问、需行使个人信息权利、反馈问题或举报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十、争议解决
- 本隐私政策的解释与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 因本政策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库吉马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所在地(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